中国政府网 广东省政府网 汕尾市政府网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政策 > 部门规范性文件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汕应急规〔2022〕2号)
2022-08-04 15:19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程序,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粤安〔2018〕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汕尾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业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汕尾市财政局

2022年8月4日


  附件:汕尾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pdf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Copyright shanwe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
微信小程序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是否继续?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