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安委办、省安全监管局的大力支持指导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创新举措,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加快汕尾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据统计,2016年1至12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56起,死亡163人,受伤744人,经济损失2912.6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9.39%、 10.88%、1.22%和35.59%,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比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少2起。我市连续15年没有发生死亡10人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我局2016年法制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市编办和市网上办事大厅的要求,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的要求,认真编制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政审批以及职业危害申报、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等公共服务事项的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对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材料样式、咨询投诉方式等严格依照规定,严格在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法定程序、条件等办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二是我局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做到一次性告知、五日内受理和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时限,审批流程更加优化,审批实际用时下降30%以上。三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行更高的安全标准和要求,狠抓行业安全准入关。2016年我局共受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政许可业务40宗,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较好地完成了行政许可业务。
(二)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市安委会制定了汕尾市“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渔业船舶、职业卫生等执法重点,深入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执法过程、证据提取、法律适用、重大案件备案以及事故调查等业务工作进行了督导指导,全面提高了全市的执法效能。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创建工作,完善了内部管理、案件办理、档案管理、装备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汇编了《制度规范汇编》、《执法检查工作指南》、《现场执法检查手册》等工具书3本,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创建工作。二是做好行政处罚和群众举报投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建立群众信访机制,在新闻媒体和网站公布了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及局长信箱,通过安全生产举报和咨询服务电话,对群众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和上级交办的案件,全部记录在案,以极端负责的精神予以妥善协调处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16年我局有行政处罚案件4宗,受理群众举报投诉问题6宗,全部落实办理,办结率100%。三是加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今年来,我市共发生了2起较大事故,市政府都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敦促有关部门追究各类事故责任人,以事故责任追究倒逼安全责任的落实。
(三)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如制订了《市安监局首问负责制度》、《市安监局一次告知制度》、《市安监局限时办结制度》、《市安监局服务承诺制度》、《市安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安全生产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编制了《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汇编》、《执法检查工作指南》、《现场执法检查手册》等工作手册,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一是按照“主体适格、依据正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的原则,在汕尾市党政信息网及新闻媒体上公布《汕尾市安全生产行政复议程序》、《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汕尾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据和处罚核准界定标准》,从事实证据认定、法律条款适用、行政处罚标准及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形成一套程序,为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工作提供依据。二是制定了《汕尾市市、县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事权划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的事权关系,防止上下级之间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三是严格案件审理,确保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案审委的作用,对案件办理和案件审理实行分离,凡行政执法案件必经案审决定,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公正、公平,符合程序。
(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市委确立了市四套班子成员每年三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制度,使之成为一项常规性动作,开创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先河。今年初,市四套班子29名成员带队到各地各行业开展检查督查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多次组织开展了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多次专项检查。如为深刻吸取东莞大朗“8.14”火灾事故、深圳“8.29”火灾事故教训,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督查工作,并派出了8个检查组,深入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11月25日,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由杨绪松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邹广任副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市委决定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突出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悬而未决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全市共组织安全生产督查组189个,其中暗查、突击督查组69个,交叉检查组12个,参加检查人员共1842人次,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1276家,排查出事故隐患8256处,当场整改7583外,发出整改指令书263份,罚款99万元。
(六)强化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攻坚和和专项治理行动。一是集中开展重点攻坚行动。对照全省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及时召开协调会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了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结合省的要求,针对各地的薄弱环节,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旅游、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明确攻坚内容、工作目标、牵头部门,确保每个县(市、区)都有攻坚任务,并延伸到镇(街)和部门。通过开展重点攻坚、集中整治,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问题。二是全面组织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省、市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牵头组织各地区和33个市直职能部门在全市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全面查清解决好悬在群众头上的“炸药包”“堰塞湖”为着力点,摸清各类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底数,按照 “红、橙、黄、蓝” 4个等级划分安全风险,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完善全市重大风险点“一张图”,并制定了每一个风险点和危险源的管控清单,分门别类明确每一类风险点、危险源的具体分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了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我市共排查风险点和危险源445个,其中红色风险8个,橙色风险56个,黄色风险83个,蓝色风险298个。
(七)高起点、高标准建成汕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我们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成了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监管信息平台、考试中心和宣教大厅,这些项目都成为我市安监工作的标志性工程,作为全省的工作亮点进行推广,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市政府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把应急指挥中心和监管信息平台两个建设项目列入了全市十件民生实事,把指挥中心作为全市应急指挥备用中心整体推进,充分发挥中心枢纽作用,应急救援平台将纵向与国家、省、县(市、区)安监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横向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项目总投资3915万元,在省里大力支持的基础上,我市今年还配套了建设资金800万元,特别是使用债券资金700万元投入到该项目的建设中。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我们坚持“起步与先进同步”的理念,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扩展中心功能,实现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成全省示范、功能齐全的指挥中心。
二、存在问题
从近几年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来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整体进展比较顺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有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执法环境不理想,执法监察阻力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经常碰到“软壁垒”现象,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触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很难冲破各种关系网,给执法监察带来压力。二是执法保障不足。由于缺乏足够资金投入,执法装备奇缺,执法手段落后,执法人员从侦查、取证到执行都靠人工操作,科技含量较低,执法人员在执法监察上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监管条件。特别是基层安监执法人员的装备更加欠缺。三是执法业务和能力有待提高。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对安监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业务水平要求更高。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管面广、线长、点多,基层安全执法力量、执法监管手段、方法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措施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不断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管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安监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选好配强各级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努力树立起执法监察的权威和影响力。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教育,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对安监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重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投入,努力配齐配全执法监察装备,为开展执法监察活动提供保障。三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主要力量放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等执法监察上,重点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四是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多部门联动执法的良好格局。积极加强与有关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一些涉及跨行业、跨部门的安全生产问题、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五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法律法规实施。加强法制制度建设,依靠制度约束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建立执法监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