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海丰华城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17年第2号)
海丰华城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粤汕WH安许证字〔2013〕0004)有效期届满,且不再进行延期换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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