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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单位推广工间操制度的通知
2021-02-02 09:16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丰富干部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市健身活动常态化开展,根据《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 - 2020年)》、《汕尾市体育局 汕尾市总工会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工间操的通知》(汕体群〔2018〕34号)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有关要求,决定对单位推广工间操制度进行更新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工间操的重要意义

  工间操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易于实施的健身形式。推广工间操活动是推进全民健康促进工程、改善全民健康状况的重要举措。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工间操制度,一方面有利于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各类疾病的发生,提高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广大干部职工增进友谊、增强团结,有利于培养团队精神、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凝聚力,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对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间操的形式和时间安排

  工间操主要选用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同时鼓励多样性和趣味性,如太极拳、健身操、眼保健操等,并结合季节变化适当调整。全体干部职工于每天下午4:30在局一楼集中开展,并指定一名同志为领操员,由领操员指导干部职工开展工间操活动,每次10 - 15分钟,并长期坚持。如遇不适宜户外活动的气候条件,或与重要活动冲突的,视实际情况取消或调整当天工间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由分管工会领导牵头抓,局工会具体落实工间操推广实施工作,承担工间操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好活动场所,选派专人为领操员,积极主动参加体育部门举办的工间操师资培训,积极为本单位工间操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工间操活动。确保工间操活动有效开展。

  (二)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工间操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健康意识、积极参与工间操健身活动。同时要利用简报、宣传栏和培训等形式,营造生动活泼的健身氛围,使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到健身活动中来。

  (三)组织实施。按照“统一时间、相对集中、因地制宜、人人参加”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工间操,做到严密组织,秩序井然。播放广播,音量要适中。

  (四)督导考核。推广工间操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要把落实工间操制度列入本单位内部管理内容,局工会对开展做工间操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这项活动的持久开展。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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