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检查督导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为推动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联合组织开展的危险化学品、液氨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深入进行,按照《汕尾市危险化学品、液氨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安排,5月29日,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挺带领第一督导组前往市城区汕尾市深汕石油储存有限公司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督导组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台账、设备设施和现场管理情况,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7项,全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督查组强调,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四令三制”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加强各类设备的维护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当前我市已经进入汛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强降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各类风险交织碰头,安全风险增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汛期“三期”叠加时段危险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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