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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全面启动镇(街)应急管理体制改革 ——51个镇(街)全部设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
2020-07-20 16:15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汕尾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镇(街)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市委常委会多次研究镇(街)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张晓强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市长逯峰同志多次作出指示要求,2020年7月10日,在全省率先印发了《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有关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汕尾市城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汕尾市功能区代管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七个方案,全面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

       一是建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各镇(街)党委建立应急委员会,作为统一指挥协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委员会由相关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村(居)民群众代表组成,日常工作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是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全市51个镇(街)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为正股级常设机构),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健全运行机制,理顺权责关系,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

       三是设立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队)。按照有利于资源统筹、有利于职能综合、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要求,根据镇(街)实际情况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整合镇(街)现有三防、森林防火、安监、消防专职队力量,设置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队),主要职责包括协助编制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统筹协调应急救援资源;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演习工作;负责应急援队伍、基地建设和物资储备;落实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承担生产安全事故、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抢险应急救援和相关保障任务,以及协助做好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同时,市应急管理局正在协调市有关部门出台镇(街)管理建设指导意见,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仓库及物资、应急指挥平台等建设标准,全面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

       此次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建镇(街)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队),将有利于构建基层良性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当前制约我市镇(街)应急管理发展、影响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能力,进一步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础,推动基层建设更加巩固、社会治理更加深入、公共服务更加到位、发展保障更加有力,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汕尾特点和基层治理规律的改革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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