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广东省政府网 汕尾市政府网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安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09 09:10           来源: 市安监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拓宽社会各界的监督渠道,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以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局成立了阳光政务建设专责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阳光政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同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阳光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相关责任科室,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专项工作,并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改善机关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工作规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由局相关业务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等工作;及时接受办事人员咨询并答复,既方便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定期督促检查,并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明确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一是推动行政许可项目公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办事公开制度,对我局实施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作业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事项予以公开。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本单位的行政职责,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推动行政执法程序公开,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办理流程图和简易程序办理流程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公开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在局网站公开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三是推动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收费项目公开。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推动办公经费收支情况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对机关的出国出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预算予以公开。

(二)公开形式

为建设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型机关,我局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通过四大载体,精心组织,积极落实,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托网络平台,强化公众参与。将我局门户网站作为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许可、事故信息等内容在门户网站上依法、依规公布,并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二是依托宣传媒体,营造社会氛围。在抓好日常信息宣传基础上,积极发挥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阵地作用,加强与汕尾日报、汕尾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联系,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依托公示专栏,加强便民服务。通过开通政务公开专栏,发放办事服务手册等方式,将各类审批事项及办事流程详细公开,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热情周到的服务。四是依托热线电话,解决群众问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12350热线电话和局投诉电话全天候畅通,及时接听受理群众投诉、咨询,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目前,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没有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收到各类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机制、依法行政机制等方面还不健全;二是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例的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四是对县级安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力度还不够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了继续加强政府网、网上办事大厅、信息简报、新闻媒体等现有公开平台的建设外,努力创新,以便民务实为目标,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行政执法案例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同时,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频率。

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四是督促基层安监机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督促指导县级、乡镇安监机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时组织业务人员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安监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Copyright shanwe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ICP备05063439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
微信小程序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是否继续?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