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23〕2号),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2年,我局按照《汕尾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35条,通知公告信息38条;印发应急管理工作简报62期。我局拥有政务微信公众号2个,“汕尾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129余条,“南方+”152条。联合汕尾广播电视台开办《汕尾应急广播》,2022年共上线春运交通安全、燃气安全、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旅游安全等5期应急主题广播。
(二)依法依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我局继续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行信息回复,按时限办理完成。无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问题。无因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科学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汕尾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汕应急办〔2022〕66号),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构成,扎实推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四)深化改革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进“减证便民”打造应急一流政务服务环境,2022年我局共受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政许可业务47件;受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事项6635个(其中新申请6095个、遗失补办14个、复审及延期复审999个、变更2个)和“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事项398个,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补足加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公开渠道不够多样;三是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解读形式不够多元化。
下一步,我局将持之以恒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融入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中,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更加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积极创新公开方式,运用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网络新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及时公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相关热点焦点问题信息。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加强公开信息审核,不断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