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和现场评审单位的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我局研究确定汕尾市安全生产协会为汕尾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注安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汕尾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单位,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30日。
特此公告。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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