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汕尾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抢险救灾机制,规范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汕尾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16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桂栓、梁辉存,联系电话:3361270
电子邮箱:swyjjwhk@163.com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永和路北段汕尾市应急管理局4楼406室
附件:汕尾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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