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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市城区凤山街道“9·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市城区凤山街道“9·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汕安办函〔2024〕43号
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9时许,在市城区凤山街道发生一起作业人员在安装电梯过程中摔伤致死的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挂牌督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细则》的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市城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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