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办,深汕特别合作区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安委办:
近期以来,我市连续发生3起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6月30日18时,海丰县海城镇海银路口发生一起施工工地建筑物体打击事故,1名工地值班人员被坠落的钢筋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7月14日上午8时,陆河县城朝阳路235号发生一起施工工地建筑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工人受伤,经送陆河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7月15日,海丰县附城镇马厝埔锦兴路锦兴大厦1名工人在施工工地外墙作业时发生事故,送彭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7月20日下午15时,汕尾火车站发生一起高压线接触网杆因受施工现场异物打击,造成接触网上弹力吊绳断裂,导致多趟列车误点的事故,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我市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规违章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建筑施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渔业船舶、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以及无资质及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要重点做好对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常识,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肃查处事故,扎实推进事故预防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抓紧做好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要求,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结果。同时,要认真分析近期事故案例,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