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安监〔2017〕47号)转发关于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市场监管局,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7〕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于6月16日前前将本地区两类行业企业粉尘危害排查治理情况和有关报表(附件3和附件4)报送至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叶建民;电话(传真):3362296;邮箱swajjzy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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