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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号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2018-07-24 16:57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预警因由

    当前我市已进入雨季汛期季节,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因素增多,必须提前谋划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对工作。

预警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的通知》(汕安〔2015〕20号)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向全市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我市汛期即将来临的严峻形势,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针对汛期灾害天气变化情况,提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密防范因灾害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实增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请各地务必通知本辖区内所有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汛期期间要及时疏散撤离企业人员和关闭相关设备,防止发生因汛期期间发生触电、泄漏、雷雨等原因而造成次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请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汛期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要及时准确上报。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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