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汕尾市城区某小区业主代表曾先生将一面写着“用心办实事、全力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了汕尾市消委会,表达对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为消费者办实事、解民忧的感激之情。
业主代表曾先生表示2020年5月8日在汕尾市城区某楼房开发商购买房子,同时签订购房赠送家电协议,即双方约定在2022年9月18日交楼并在交楼之日起一个月内兑付五万元的家电礼包,但是在交楼后开发商并未履行承诺。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未果,隧到市消委会寻求帮助。
接到曾先生的投诉后,汕尾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曾先生一并前往该开发商现场沟通,经了解,该开发商最初负责这块工作的管理人员已被调离岗位,业主代表曾先生表示已多次到现场或致电销售部、物业部、开发商管理人员向其反映家电兑付情况至今已有4个多月至今一直没回复,且各部门一直在推脱责任,不予理会。该开发商现任负责人表示其之前原因是所赠家电礼包由于供货方调货以及支付进度原因造成延后,至今未曾处理。经我会工作人员介入调解核实后,开发商负责人已积极向总部申请,重新安排调配资金,并与供货方洽谈完毕后,承诺所有家电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到位。随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业主们最终接受和解,该投诉得以圆满解决,市消委会成功为业主们挽回经济损失共205万元。
业主代表曾先生表示“为这事我困扰了好久,多方奔走未果,后看到户外“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广告”,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遂找到市消委会,没想到事情圆满解决了。通过这件事,感受到汕尾市消委会热情、踏实的办事精神,非常温暖,也非常感谢。
今年以来,汕尾市消委会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开展各项消费维权工作,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下一步,汕尾市消委会将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省民生实事“放心消费粤行动”,树牢“消费者至上”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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