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和速冻食品等219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8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为3.65%。食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1、2。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汕尾市林伟华中学(第二食堂)2017年4月25日采购的西芹,检出阿维菌素;汕尾市城区翡翠明珠美食名轩2017年4月18日、汕尾市城区家常香饭店2017年4月19日采购的花甲均检出氯霉素。
(二)饮料不合格2批次:海丰县黄羌镇虎噉山泉水有限公司2017年4月22日生产的虎噉山泉包装饮用水,浑浊度不合格;陆丰市碧峰泉饮用水厂2017年4月23日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
(三)食糖不合格1批次:陆丰市东海镇红星菜市场铁皮厝南侧55-56号销售的白砂糖(雪仙牌 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4月2日生产 50kg/袋)色值项目不合格。
(四)酒类不合格1批次:陆河县城小童羊火锅店经营使用的花彫酒(奇顶峰牌 汕尾市海丰皇斋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0日生产 600ml/瓶)苯甲酸项目不合格。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不合格:汕尾市城区东辉喜发什货门市销售的散装薯粉丝铅项目不合格。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产品信息
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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