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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公开征集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24 12:01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提高评选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22〕57号),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熟练掌握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的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

  二、基本条件

  推荐的专家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项目评审政策制度,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本专业从业经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自愿且能够承担并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六)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七)评审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质量领域(在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品牌建设、质量领域变革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文化建设等领域)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4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请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推荐表及个人简历、职称证、资质证、荣誉证书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报送至联系人邮箱,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四、其他事宜

  秘书处将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参加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专家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专家人选纳入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专家库进行管理,并参加质量奖评选相关工作。

    联系人:吴晓惠

  联系电话:3361078

  联系邮箱:swsqsb@126.com

  附件: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专家推荐表.wps


   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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