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应节食品月饼共90批次(其中生产环节12批次,经营流通环节7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0批次,合格率100%,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件。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购买时应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对于过敏体质人群,可通过查看月饼包装上是否特别标示致敏物质,避免误食导致过敏反应;购买后应按照标签标示的方法,选择适宜的温度、湿度贮存,并在保质期内食用;食用前应注意观察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停止食用;月饼属于高糖高脂食品,一次性不宜食用过多,否则易引起肠胃不适,尤其是儿童、老年人、胃病患者和糖尿病患者等更应控制食用量。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购买的月饼和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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