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围绕中央、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打好“政策+服务+监管”组合拳,促进我市经营主体量质提升,为汕尾当好西承东联桥头堡、加快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贡献市场监管力量。2024年上半年,我市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23996户,其中新登记企业6136户,同比增长42.8%。
一是加大政策供给,打造良好环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部署,联合税务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行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和迁移改革的通知》,建立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协调机制,清理取消对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设置的不合理限制,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准入、自由迁移;出台《关于探索推行跨县区“一照多址”改革的通知》,我市依法登记且从事无需许可审批项目的各类企业,可以在其住所以外增设固定经营场所,而无需另行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实现跨县区“一照多址”,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聚焦优化服务,简化准入流程。紧盯“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减时间”环节,依托汕尾市“证照联办”专区及各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专窗,推动14项“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一窗收件、一表填报、集成办理;建立广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专区(网页端)及粤商通APP(手机端)AI导办平台,推行全天候在线导办服务,实现高频问题智能匹配和实时回复;将企业开办“网上办”延伸为可语言交流、带人文关怀的“视频办”服务,通过视频连线和屏幕共享,远程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的办事咨询、网办辅导、业务办理等全流程服务,让办事群众充分享受数字化改革红利;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专人专办、全程帮办”服务,实施免费刻章惠企政策,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办理“个转企”782户。
三是拓宽服务内涵,畅通惠企渠道。结合“清风伴企行”“清风护基层”行动,建立经营主体“信访直通车”、领导定期接访、领导定期下基层、快速反应处理等四项机制,精准提供“一企一策”服务,切实畅通渠道服务经营主体;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通过亲自办、陪同办等形式,“换位式”体验企业办事流程,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升;推动我市产品和服务质量突出,具有地方特色优势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全省“名特优新”评定,今年以来,我市共有107户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广东省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四是强化信用监管,营造有序环境。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失信联合惩戒,改进涉企执法,打造“无事不扰”“首违不罚”“包容审慎”营商环境;推进企业年报公示,维护企业信用记录,确保准确掌握我市经营主体实际状况,截至目前,全市已申报36745户,年报率96.88%;加强和税务部门调查取证,对长期未经营的“僵尸”企业进行清退,共清理相关企业户数232户,立案吊销企业户数6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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