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充分发挥药品质量抽检在药品监管中的技术监督作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市民生实事项目中涉及的药品抽检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有序开展2023年药品抽检工作。
一是科学统筹安排,制定计划。根据省局下达的抽检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各(县、市)区人口、药品经营企业数、居民用药习惯等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抽检任务,科学制定全市抽检实施方案,由市局分管领导部署药品抽检工作会,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并邀请市食药检所抽检专家对方案进行解读并开展药品抽检业务培训,确保抽样工作高效推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合理覆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抽检在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排除风险隐患上发挥的作用,2023年在省任务580批的基础上,由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支持药品抽检工作,增加药品抽检120批次。全面覆盖我市药品流通、使用环节,重点对单体药店、诊所和卫生站进行抽检,针对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网络销售药品、妇女儿童常用药品、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进行抽样,进一步提高了抽检品种的覆盖面。
三是开展融合监管,筑牢安全防线。深化药品综合改革,统筹融合药品日常监管、质量抽检和执法监督等监管事项,打破传统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拓宽监管深度和广度,科学融合药品日常监管、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等多项职能,在组织开展药品抽检的同时,同步依法加强对被抽样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及各种专项检查,督促被抽样单位有效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提升药品监管效率,确保监管质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监管人员进一次企业门,完成多项监管任务,助推我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市药品质量安全和群众用药需求。
截至目前,全市已抽样药品179批次,完成检验74批次,均为合格。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