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根据《2023年度汕尾市标准化战略资金申报项目审定意见》,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公示如下:
一、资助项目
资金共22.5万元。拟资助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参与国家标准2项,团体标准4项、标准化知识讲座、标准宣贯1场(详见附件)。
二、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为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先将异议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swzjbzhk@163.com。
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符合前
款规定的异议组织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三、有关说明
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
联系人:梁瑜;
电 话:0660-3360599;
地 址:汕尾市城区香州街道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2023年度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汇总表.wps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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