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我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推荐性地方标准制订程序的要求,现就《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等5项市级地方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8月26日前将《市级地方标准规范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邮箱:swzjbzhk@163.com;联系电话:0660-3360599),逾期视为无意见。 标准文本及《市级地方标准规范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规范(报批稿).pdf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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