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136号)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起草了《汕尾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根据各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对中央层面设定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汕尾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0月6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注册科反馈。
通讯地址:汕尾市市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713室许可注册科
邮政编码:516600
电子邮箱:swsjj713@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1:汕尾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中央层面设定涉企经营许可清单(2021年汕尾版,市级及市级以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xlsx
附件2:中央层面设定涉企经营许可清单(2021年汕尾版,省级及省级以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xlsx
附件4:广东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汕尾版,市级及市级以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xlsx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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