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广东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要求,2020年11月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试行期至2021年12月31日。试行日期截止后,我局结合《预案》试行实施期间发现的问题和实际工作情况,并召集有关科室研究修订了《汕尾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来函请寄: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中2636号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715收(邮编:516600)
二、电子邮件:swypkh@126.com
联系电话:0660-3282362。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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