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6日前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660-3361078
电子邮箱:swsqsb@126.com
地址: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金湖路西50米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通知》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1310”具体部署,围绕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以“走在前列”总目标为统领,聚焦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力抓好“三六九”、奋进“百千万工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以实施“七大工程”为抓手,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质量水平,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市,为汕尾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质量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制造业质量竞争力稳步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力争达到94.8%,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低于全省年度平均水平。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90%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抽检合格率为98%以上。生产性、生活性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升。打造一批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品牌、产业品牌。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更趋完备,质量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更加有效,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人民群众质量素养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
二、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三)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推动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跟进新技术新趋势,积极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新材料、工业软件、高端装备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和应用。聚焦海上风电、新能源汽车、海洋牧场、传统农业等产业,统筹推进“补短板”和“锻长板”,以科技创新牵引增效率、降成本、提品质,带动产业链、价值链向高端攀升。推动建立标准与知识产权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全面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四)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提升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积极引导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和应用,利用生态环境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推进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落实国家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推动全市重点排放单位落实碳计量要求,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推进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以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为牵引,深入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造林绿化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核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推动能源结构实现“清洁能源为主、化石能源为辅”的转变。加快推进“风光水火核储”能源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汕尾(国际)绿电创新示范基地。【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改进,大力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推动质量管理全域化、数字化,深化数字技术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畅通农村消费堵点,加强对新兴消费、平台消费、预付式消费等领域的监管,深化汕尾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工作,举办各类消费季系列活动。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促进诚信经营,优化消费环境。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践创新,加快实施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守住质量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六)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形成质量提升合力。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基础质量攻关,开展“质量强业”活动。围绕产业共性技术需求,加强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积极构建产业集群创新体系,推进建设企业研发中心等技术研发平台,加强企业技术能力建设。【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产业竞争水平。推动产业质量升级,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研究,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推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计量技术支撑。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引领全市“3+2”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技术创新赋能、数智并转提速、绿色低碳发展、产业分类升级“四大行动”,加快推进金银珠宝、纺织服装、五金、食品加工等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围绕我市产业布局,加强先进技术应用、质量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和重点行业领域“卡脖子”问题攻关。积极培育电子信息、5G、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超高清视频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特色主平台,选择电子信息、新能源、海工装备等新兴产业集群,以及珠宝首饰、纺织服装、预制菜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为试点,打造“5G+工业互联网+特色产业平台+专精特新+数字化转型”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倍增工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抢抓“融湾”“双区”机遇,打造汕尾“产业版图”。聚焦文旅市场消费新趋势,推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文旅新业态;发展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大力培育新能源等相关战略性产业;发展临海的海工装备制造基地、大南海石化汕尾基地,打造石化下游产业链;加快推动陆河产业转移工业园构建千亿级产业平台。抓住数字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的机遇,聚焦绿色能源、临港制造业、轻工纺织、港航物流业、滨海文旅业,重塑新的竞争优势,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鼓励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创造性开展质量提升,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开展质量管理提升行动,不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和成熟度,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从合规走向卓越。积极申报“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充分发挥项目示范作用,推动行业企业创优争先。在传承中寻找机遇,做好老字号创新发展。健全区域质量合作互助机制,推动区域质量协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十)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质量安全保障,利用专项监督抽检、风险监测、食用农产品快检等手段加强食品经营环节风险研判,推进食品经营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智慧监管手段,着力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特殊食品体系检查,每年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100%全覆盖,保健食品企业不低于20%。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织牢织密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防护网。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追溯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提升检测技术支撑水平,重点提升县级农检机构条件和工作能力。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持续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提升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优质食品药品供给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动WHO药品检验实验室预认证,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大力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加快推进我市消费品工业与新一代数字技术融合发展,引领消费品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力推进甘薯、丝苗米、生猪、荔枝4个大宗农产品产业链延伸发展,做大做强陆河青梅、陂洋菠萝、莲花山茶等特色产业。严格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产业集群质量提升,守护安全稳定的质量防线,提高消费品质量标准,大力提升供给质量、积极创新消费场景,增加特殊群体消费品优质供给,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严格落实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加强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推进标准制定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充分发挥海关政策标准优势,协助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提高出口商品品质和单位价值,实现优进优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尾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开展重点产品与国内外标杆产品的执行标准、关键质量指标“双比对、双提升”和产品质量技术帮扶服务。推进重点领域研发,逐步解决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发展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增效。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加快培育优质企业,支持“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代表的优质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加强专精特新企业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推进品牌国际化,提升品牌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实施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帮扶计划,发挥“链长”“链主”企业和“领航”企业作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十三)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强化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强化设备监理工作,切实提高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设备质量。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探索“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模式、监管方式和管理手段。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大型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提高工程建设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大型公共建筑、经营性自建房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质,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开展绿色建筑量质齐升行动,全面实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提升装配式建筑及部品部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规范监理和工程检测行业行为,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加大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测和对比检测力度,认真落实材料见证取样复验制度,强化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主要使用功能和环境质量等重点方面的监督检查。支持装饰装修、园林、幕墙等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升级工程,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高水平应用,大力打造一批彰显时代特点,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房屋市政工程,引导广大建筑业企业注重技术进步,关注过程精品,保证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开展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市级创建示范,树立典型示范,激励先进,引领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和合同管理规定,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满足要求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加优质服务供给
(十六)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现代物流、生产控制、信息数据等服务能力,发挥全产业链集成优势,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大力发展科技服务、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质量改造提升行动,支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生产性服务业,提高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质量水平。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优化生活服务供给,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创新丰富餐饮、家政、网络购物、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休闲旅游、公共交通、健康体育、养老育幼等生活服务,加强服务队伍建设,规范服务有序发展,培育优质服务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推动旅游产业和文化、医疗、养老等产业融合,打造具有鲜明汕尾特色的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型消费体验中心,开展多样化体验活动,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滨海旅游等精品项目。强化生活服务质量监管,健全服务质量投诉机制,畅通维权渠道,严厉查处扰乱服务业发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实施服务品质提升工程,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设施服务质量。开展公共服务领域质量监测评价。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一窗通办、网上办理,提高服务便利度。推动卫生、教育、文化、就业、养老等公共服务提质扩容,形成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公共服务优质供给、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活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
(十九)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推进质量设计、试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的研发应用。强化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提升企业在创新战略制定中的参与度和产业创新发展的主导地位。鼓励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加快推动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进一步赋能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推进与广东工业大学共建汕尾市广工大协同创新研究院,与广东省科学院共建汕尾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积极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支持检验检测等专业机构开放实验室,推动技术专家帮扶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创新和技术攻关,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支持企业建立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和重大质量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关键岗位质量责任,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应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积极推行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管理、可靠性技术、优质服务等现代质量管理理论。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质量工程师、质量工匠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比对、质量成本分析控制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广泛开展质量服务、质量诊断、质量帮扶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争创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聚焦优势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以质量品牌为重点,全力服务“百千万工程”, 实施品牌建设工程,推进市政府质量奖选表彰,培育一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大禹奖、老字号、地理标志、老字号产品等品牌,鼓励实施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战略。积极组织和动员省内自主品牌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培育企业建设自主品牌意识。擦亮省5G产业园和电子元件及显示器件特色产业园“金字招牌”,完善“芯—屏—端”全产业链,稳固提升高端电子信息主导地位,积极宣传推广,讲好汕尾品牌故事。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承人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支持老字号企业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创建“粤字号”(汕尾)知名品牌,打造一县一线上品牌。深入实施文化“双创”工程,推动汕尾特色文化文艺品牌走向市场、扩大影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
(二十二)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探索建设国家、国际先进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系。把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到支撑工业经济升级的重要地位,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纳入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围绕我市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和金银珠宝首饰、电力能源等五大战略性产业发展需求,力争在每个产业集群建设1个国家级或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检验检测平台。分级分类管理质量基础设施,配合省开展质量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提高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以各产业集聚带为重点,围绕产业布局,坚持以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为导向,建设系统完备、结构优化、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合理配置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资源要素,形成对接产业、功能互补、覆盖全面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促进产业集聚带扩能增效。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增加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无形资产投资,鼓励社会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推动基础通用和产业技术标准升级,加强研发攻关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推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由单一要素向系统性、集成化方向发展。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大做强,引导省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推动省、市、县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培养质量标准领军人才,加快质量标准科研成果转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建立需求调查、上门指导、持续改进与跟踪服务机制,发挥先进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方法、高端计量仪器、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效用,为产业集群、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发展壮大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技术服务市场,推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质量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协同服务、综合应用。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鼓励社会各方资源协同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九、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二十五)健全质量政策制度。配合国家、省做好质量法律法规体系立法工作,推动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质量激励机制,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强化对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鼓励、引导和保护,不断改善我市的营商投资环境。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共建质量法治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优化质量监管效能。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健全跨地区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行智慧质量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工业品、消费品和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强化缺陷产品召回措施。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落实质量违法失信记分制度,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十七)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全面开展质量强市、强县、强企、强业活动,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促进质量共管共治、共建共享。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动员各地、各行业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加大质量监测、违法案例和消费投诉等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经验、曝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鼓励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开展标准化、质量管理、质量攻关、质量改进、品牌建设、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损害赔偿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弘扬质量文化、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组织保障
(二十八)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对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对质量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十九)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好本实施意见主要目标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产品、工程、服务等重点领域质量工作,制定贯彻落实举措,加强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十)开展督察评估。加强质量工作考核,优化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在质量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