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我局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精心组织部署,主动作为,迅速行动,在辖区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围绕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进行排查整治,执法人员认真排查日用品零售店销售的“食品”和“保健品”,对“保健品”与普通食品混淆摆放或“保健品”索票索证不齐备的商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家按照的相关规定,留存进货手续,同时设立“保健品”销售专柜,在标签上注明保健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
二是执法人员还对辖区艾灸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商家的广告和服务事项,对明示或暗示商品或服务对老年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日用品零售店铺12家,艾灸馆、养生馆6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三是动员辖区各经营店利用LED显示屏循环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视频、标语,全面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舆论氛围。
四是通过政务信息网站发布《关于公布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举报方式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布征集线索公告,公示举报地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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