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体现组织力、执行力、落实力,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助企业复工复产“两不误”“两促进”,为战胜疫情、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积极创造条件,助力食品行业复工复产。以《广东省食品生产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广东省餐饮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为重要抓手,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四个到位”,尽快复工复产。一是提前谋划,建立交流对接机制。在全市开展食品企业数量和分布情况的建档工作,建立市、县(区)两级监管部门和食品企业工作微信群,加强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的意向与能力,建立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指导,保障产量供应。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多个服务指导组,下沉到企业生产一线,及时了解食品生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建立疫情防控“一企一册”,按照“有序、有限、达标”的原则推进复工复产。做好“店小二”服务角色,重点协助食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解决可能产生的生产线、仓库、临时招聘人员培训等问题。三是加强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按照“严管、严查、严处”的原则,通过强化检查、监督抽检等各种手段,开展重点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大对食品生产中非法添加药物、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2月20日,全市172家食品生产企业已复产35家,其中10家四上企业已复产6家。
强化市场领域监管,严把安全防控教育关。一是强化企业食堂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积极采取主动联系、靠前指导、多方宣传等措施,加强与工信、商务等部门沟通,摸清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底数,建立复工复产企业信息台账。针对可能来临的复产复工高峰,分批次开展现场督查指导,重点督促企业食堂严格把好“八大关”:设施设备完好关、从业人员健康关、进出人员检验关、食品原料进货关、从业人员操作关、器具清洗消毒关、食物留样记录关和分段、隔离就餐关,确保企业职工“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强化价格监管,切实稳定市场物价。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粮油等防疫应急物资管控,密切关注防控期间口罩、体温计、酒精、粮油、蔬菜、蛋肉等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自律诚实守信,共同严防粮油哄抢哄抬行为,要求各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维护医疗药品用品市场价格秩序。2月20日,从全市9个价格信息采集点收集的应急用品、防疫用品和生活物资的27个品类商品价格监测情况看,全市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稳中有降,蔬果涨跌幅度波动不大。三是加强市场巡查监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2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检查了商店5家,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清洁抑菌产品及食品等违法违规情况。
强化便捷服务保障,消除企业复工复产“中梗阻”。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面对的生产经营困难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立足部门职责,于2月10日推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在强服务、降成本、助融资、促发展等方面出台惠企扶企十条措施,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帮扶受疫情影响企业平稳发展、渡过难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办”及“双向快递”、“零见面”服务。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微信办照等平台办理市场主体各类登记注册及行政许可,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发照。对确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或暂不能通过网上直接办理的,引导申请人选择“网上预审+双向快递”的方式寄送申请材料并领取证照和相关文书。自“十条措施”制定以来,在特种设备和食药医疗器械领域受理“网上办”业务20件,网办率100%,受理注册登记业务358件,其中依托“互联网+”网上申请29件。二是全面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重点鼓励支持有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防疫物资和重点应急生活物资生产。截至2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启动应急备案绿色通道,为我市5家企业一次性办理了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手续,协助我市具有条件的企业转产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控紧缺物资,努力增强我市防控疫情的物资保障能力。三是提供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免费便捷服务和免费检验检测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对红外体温计、多参数监护仪实行免费检定,对医疗机构及企业送检的计量器具安排加急检定校准,最大限度实现检测服务提速增效,强化计量技术应急保障工作,安排人员加班加点开展检定校准。推动服务减费让利,提供免费政策技术咨询、指导培训。疫情期间对全市生产企业委托送检的产品一律实现免费检验检测,对企业生产要求紧急检验的,实行特事特办,提供加班服务。截至2月20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为我市21家医疗机构或单位检测疫情防控医疗用计量器具的多参数监护仪33台、协助送检校准红外体温计337台、检验社会捐赠用于临床防控工作使用无明确标识酒精2批。
落实摸底排查措施,加强防疫防控工作。19日至20日(24小时),全市共有236家零售药店通过“登记管理系统”上报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人员信息,无涉及疫情地区人员及接触疫情地区人员情况。
(汕尾市市场监管局陈予言李秀琳王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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