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期,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学人员是否在岗在职和执业药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核销《药品经营许可证》6家,上报汕尾市局撤销GSP认证证书5家,撤销药师资格1名,责令整改药品零售企业15家
此次行动,一是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情况。二是在对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跟踪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100%。重点核查药学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药学人员备案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药学人员是否按规定接受培训;药学人员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药学人员是否按规定对销售的药品及处方进行审核、调配、核对等。三是举办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2019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陆丰市场监管局陈于洁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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