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派出机构:
现将《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的十四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日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的十四项措施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以下简称“四新”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要求,结合实际,对“四新”经济采取以下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化放管服结合,完善创新监管方式,包容扶持“四新”经济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打造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优质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鼓励市场创新,包容审慎监管;严守安全底线,依法监管;坚持宽严并济、法理相融公正执法。除涉及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底线外,为“四新”经济在发展壮大的“观察期”“包容期”内(自市场主体登记设立之日起2年内)提供包容有度、审慎监管的成长空间。
三、主要措施
(一)打造宽松包容的市场准入环境
1.放宽新兴产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类实施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推行集群登记、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便利创新创业。(责任科室:许可注册科)
2.开通“四新”经济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建立四新经济重大项目服务机制,满足企业个性化登记需求,为“四新经济”重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责任科室:许可注册科)
3.实行“容缺登记”机制。凡不涉及前置许可的“四新经济”重点企业在办理登记时,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存在关键性材料缺失或实质性错误、符合法定形式的,经申请人作出按期补正的书面承诺后,登记机关可先登记,并实施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及时完善相关材料。(责任科室:许可注册科)
4.推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依托国家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由申请人按照关键字进行条目搜索,自主勾选申报,有效解决经营范围申请填报难、表述不规范、标准不一致等问题。(责任科室:许可注册科)
5.支持新兴产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从便捷业务办理、实施税收优惠、加强金融支持、强化人才支撑等方面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持续激发新兴产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活力和竞争活力。(责任科室:许可注册科)
6.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责任科室:价监竞争科)
(二)建立能动审慎的日常监管机制
7.规范涉企检查事项。对“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实行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精准检查,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减少对“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把信用等级高、涉及多检查部门的“四新经济”企业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效果。(责任科室:信用风险科牵头,各执法科室按职责分别负责)
8.合理适用信用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信主体的法律救济机制,规范信用信息的修复和异议处理程序。(责任科室:信用风险科)
9.推行非现场监管。充分运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简称“粤执法”)”的非现场执法系统开展非现场执法,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责任科室:各执法科室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构建重点行业的多元监管机制
10.对于新兴工业产品制造业,加强法律法规指导,鼓励制定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先进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促进“四新”经济市场主体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责任科室:标准化科)
11.鼓励和支持“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推动社会团体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推动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引导企业将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责任科室:标准化科)
12.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四新”经济创新发展。对于餐饮行业,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打造线上信用评价信息公开系统,通过网络公开后厨监控视频,以量化等级评定作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评价指标,探索社会评价、共治机制。(责任科室:食品经营科、信用风险科)
(四)建立合理容错的处罚惩戒机制
13.审慎实施行政处罚。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宽严并济、法理相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转变执法理念,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将柔性执法贯穿于执法活动中,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可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观察期”内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建议、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谨慎适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切实增强包容审慎监管的针对性。(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牵头,各执法科室按职责分别负责)
14.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采取非强制手段可实现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行政管理目的的,可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
深刻认识对“四新”经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努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积极营造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市场氛围,促进我市新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壮大。
(二)确保成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措施,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用制度规范补齐短板弱项,提高监管的包容性、精准性和协同性;要梳理“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企业清单”,对部分企业实施执法“观察期”管理;要加大宣传力度,善于总结经验,定期报送相关工作情况,确保包容审慎监管取得实效,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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