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航向 与时偕行 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解读《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
撰稿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赖建利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已经印发一个多月了,出台这项政策,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旨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活跃经营主体厚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全面实现“零成本、零见面、零门槛”“一门进出、一表申请、一个环节、一网通办、一窗通取”“0.5个工作日办结”,为经营主体营造了一个舒心放心省心的工作环境。
《容缺办法》适用于在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所有新开办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这些企业在成立时可以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该办法共12条,分别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定义概念、实施原则、制度规范等方面的内容,为汕尾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政务服务窗口实施容缺受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该办法为经营主体提供了免费刻制印章服务,每户新开办企业可以免费获得4枚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这些印章将使用普通合成材料刻制,确保质量和防伪性。同时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参与免费刻制印章补助项目的印章刻制企业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在汕尾市有固定经营场所、近三年内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等。
总的来说,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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