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服务水平,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汕尾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汕府办〔2021〕37 号)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来函请寄:汕尾市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造沙滩对面)601(邮编:516600)
二、电子邮件:swzscqcj@163.com
联系电话:0660-3380707
附件:附件1:汕尾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汕尾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修订说明.wps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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