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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15 11:02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切实加强我市全域标准化工作,健全完善我市地方标准体系。助力实施新一轮标准提升行动,更好支撑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规定,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4年度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满足我市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要求的均可申报市级地方标准。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三)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二、立项重点

  (一)“百千万工程”、美丽乡村、预制菜、特色农产品种养植殖技术规范等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标准。

  (二)政务服务、网络安全等数字政府建设领域标准。

  (三)文化、旅游、养老、家政、教育、人力资源、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标准。

  (四)金融、电子商务、交通物流、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生产性服务领域标准。

  (五)循环经济、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利用,碳达峰、碳中和、消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公共卫生等安全环保卫生领域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建议,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二)申报项目应当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标准技术要求科学合理,且适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三)申报项目应事前经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四、申报方式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向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立项的,向我局提出立项申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也可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应当在2024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有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5月23日前向我局提出立项建议。

  六、申请材料

  (一)《汕尾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

  (二)《汕尾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附件2);

  (三)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四)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五)《汕尾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

  报送我局的书面申请材料请邮寄至以下地址:汕尾市市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zjbzhk@163.com。

  (联系人:梁瑜;联系电话:0660-3360599)

  附件:

  1 汕尾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doc

  2 汕尾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doc

  3 汕尾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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