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我局立项的2021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项目、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促进项目等知识产权促进类省级市级项目至今已期限届满,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规字〔2021〕6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要求,将组织项目进行总结验收。前期,我局已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根据反馈的情况抓紧进行整改,高质量完成合同任务,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导致工作任务暂未完成,请及时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2021年到期应验收的知识产权促进类全部项目,共5大类9小项,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并填报绩效自评表。联合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5),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见附件6,项目财政支持经费20万元以上(含)项目需提交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根据项目合同资金并提供有关原始凭证佐证材料),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见附件4-1)、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见附件3-1)、汕尾市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书(见附件2-1)。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见附件4-2)、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见附件3-2)、汕尾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书(见附件2-2)等。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封面包括以下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公章)(包括联合承担单位)、地址与邮编、电话/手机、E-mail。
2.(正文)总结报告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具体模板请见附件5)
四、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验收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电子材料请发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纸质材料可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的形式。邮箱和我单位具体地址请见文件最后。
(二)请需要参加专家会议评审的各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准备好答辩PPT(10分钟)。评审会时间、地点,待我局确定后另行通知。收到参加会议评审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将纸件验收材料(原件5份)、项目合同(复印件5份)报送到通知的指定地点。我局将按照《管理细则》组织验收。
附件1:2021年度汕尾市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结题验收项目清单.docx
附件3-1:2021年省级专项资金支出类绩效自评指标表.xls
附件3-2:2021年市级专项资金支出类绩效自评指标表.xls
联系人:崔洋、刘雨薇、梁雅纯,联系电话:0660-3380707,邮箱:swzscqcj@163.com,地址:汕尾市城区夏楼美路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造沙滩对面),邮编:516600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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