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广东省和汕尾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食品大类82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78批次、不合格样品46批次,主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如下,其余具体产品抽检结果见附件。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茂佳市场徐胜杰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公鸡(检疫日期:2022-09-18,抽样日期:2022-09-21),茂佳市场许贞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麻鸡(检疫日期:2022-09-18,抽样日期:2022-09-21)均检出尼卡巴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二)陆河县城新长江百货商场销售的姜(抽样日期:2022-10-11)检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陆丰市东海龙凤酒家销售的龙胆鱼(抽样日期:2022-10-27),陆丰市乌坎金港门酒店销售的龙胆鱼(抽样日期:2022-10-29),龙津肉菜综合市场安景程销售的白麻鱼(抽样日期:2022-11-17),海丰县梅陇大南亚酒店销售的白麻(海鳗)(抽样日期:2022-11-30),汕尾市城区红草镇东东饭店销售的龙万鱼(抽样日期:2022-11-29)均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陆丰市山海湾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抽样日期:2022-11-02)检出甲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海丰县城东真好幸福酒楼销售的生鱼(抽样日期:2022-11-07)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汕尾市城区宏盛酒家销售的白麻鱼(抽样日期:2022-10-31)检出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汕尾市城区陈义亮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抽样日期:2022-11-25)检出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非食用物质和非法添加物
(一)海丰县华茂润嘉百货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黄豆芽(抽样日期:2022-11-25)均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海丰县海城叙知香火锅店销售的黄豆芽(抽样日期:2022-11-27)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等超标
(一)茂佳市场吴俊伟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虾蛄(抽样日期:2022-10-10),汕尾市城区亚兴海鲜铺销售的锯缘青蟹(抽样日期:2022-10-27),汕尾市城区新福源海鲜店销售的兰花蟹、虾蛄(抽样日期:2022-10-31),永昌市场邱信波销售的虾蛄(抽样日期:2022-10-30)均检出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二)新洲市场苏流强销售的芹菜(抽样日期:2022-10-28)检出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三)陆河县河田镇秋限水产品档销售的红脚蟹(抽样日期:2022-10-10),海丰县中华鹏实业有限公司中华鹏大酒店销售的带子(抽样日期:2022-09-30),海丰县罗小玲水产品店销售的花蟹(抽样日期:2022-11-03),汕尾市城区好聚记美食店销售的带子(抽样日期:2022-11-16),海丰县福兴如意酒家销售的带子(抽样日期:2022-10-30),海丰嘉华年酒楼有限公司销售的生蚝肉(抽样日期:2022-11-24),汕尾市海珍迎喜皇宫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蟹(抽样日期:2022-11-15),海丰县鸿运达酒店销售的膏蟹(抽样日期:2022-11-28),汕尾市城区海天渔港美食城销售的黄蟹(抽样日期:2022-11-27),海丰县梅陇梅泉酒楼销售的皮皮虾(抽样日期:2022-11-29),汕尾市庞记海鲜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兰花蟹(抽样日期:2022-11-29)均检出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
(一)汕尾市城区一道生腌小食店制作销售的生腌白虾(抽样日期:2022-11-23)和生腌皮皮虾(抽样日期:2022-11-23),汕尾市城区禾小寿司店制作销售的一板希鲮鱼刺身(抽样日期:2022-11-23),汕尾市城区艋胛胡椒虾美食店制作销售的刺身蝦(抽样日期:2022-11-24),汕尾市家鲜加商务策划咨询有限公司销售的北极贝(抽样日期:2022-11-24),汕尾市城区瑶瑶鲜生美食店制作销售的大目金枪鱼刺身(抽样日期:2022-11-24),汕尾市城区和秋寿司店制作销售的虎虾刺身(抽样日期:2022-11-24)均检出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二)汕尾市城区洺桂坊饮食店制作销售的三文鱼刺身薄切(抽样日期:2022-11-23)和八爪鱼刺身(抽样日期:2022-11-23),汕尾市城区瑶瑶鲜生美食店制作销售的三文鱼刺身(抽样日期:2022-11-24)和刺身章红鱼(抽样日期:2022-11-24),汕尾市城区和秋寿司店制作销售的三文鱼刺身(抽样日期:2022-11-24)均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三)海丰县康乐宝天然净水厂生产的恒之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2-07-26;规格型号:17.5升/桶)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1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2年第十五期).xls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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