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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茶叶过度包装涉及违法

发布日期: 2023-12-25 14:47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2023年9月20日,市场监管部门在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中,对某贸易商行销售的“凤凰单丛”茶叶(长方形,每盒内有茶叶2小包,每小包茶叶为100g)进行精准测量。

  执法人员用游标卡尺测量茶叶外包装大小,取三次测量平均值,得到其外包装平均长度为370.67mm,平均宽度为279.67mm,平均高度为110.33mm。根据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该标准中,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取值为13.0),计算出上述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为77.27%,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9月20日,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对经营者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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