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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承接汕尾市直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02 09:17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印章刻制单位: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3〕103号)规定,现开展为汕尾市直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服务承接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印章刻制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汕尾市城区内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印章刻制单位。

  二、申报项目内容

  印章刻制单位按服务新开办企业每户360元的补贴标准,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费刻制首套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合计4枚,使用普通合成材料(俗称合成牛角材料)的规格刻制。

  三、申报条件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在汕尾市城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3.在汕尾市范围内近三年内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未收到刻章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4.具有优质印章质量和售后服务,使用的合成材料印章须是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章材产品;

  5.参与合作项目时印章刻制企业经营状况正常,不能为停业或者结业状态;

  6.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且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服从汕尾市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有关1小时快捷送达、数据报送、监督检查要求。

  四、申报材料

  1.《汕尾市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补贴项目申请表》;

  2.印章刻制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备案信息文书;

  3.印章刻制企业办理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意向书。

  五、申报时间

  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2日

  六、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刻章企业在上述规定申报时间内,登录“粤财扶助”汕尾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home”进行申报,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到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地址:汕尾市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13室许可注册科

  联系电话:0660-3314069

  附件:1:汕尾市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补贴项目申请表.docx

  2:自愿参与汕尾市直免费刻章工作合作意向书.doc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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