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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两地举行“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
  • 2018-12-1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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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两地举行“法援惠民·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

 

11月1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律公处、深圳市律师协会与汕尾市司法局、汕尾市律师协会就汕尾市开展“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在汕尾市司法局举行工作座谈会。

会议就9月份以来,汕尾市开展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自9月以来,汕尾、深圳两市密切合作,共派出实习律师36人(其中深圳29人、汕尾7人),分散在海丰、陆丰、城区、陆河等地的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近两个月来,派驻全市实习律师参与法治宣传15场、在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90人次、办事各类案(事)件99件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会议就实习律师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如深圳市律师协会遇到了实习律师派出困难的问题,汕尾市律师协会作为用人方,遇到了实习律师在实训过程中生活保障跟不上的问题。双方经过交流,表示将进一步克服困难,把今后的工作做好。

会议达成三点共识:一是开展“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是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工作部署而作出一项重要举措,深圳、汕尾两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不断提高认识,提高站位,积极响应厅党委号召,把工作做好。二是尽力而为,要尽力克服派出实习人员难和工作保障难等问题,在现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质创新,探讨一套操作性强,实效性好的工作方法,形成长效机制。三是量力而行。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规则,要尊重实习律师的真实意愿,要结合欠发达地区的工作实际,综合施策,不断提升我们的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汕尾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卓学龙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胡宁可律师、孟军律师以及10月份实习律师代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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