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两新”工委强化党建引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职责,结合现阶段分区分级疫情防控策略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律师法律服务
(一)主要政策
1.扎实推进法律暖企行动,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免费开展法治体检;
2.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窗口,对涉民企法律服务事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服务;
3.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8”广东法网,为民营企业提供远程诊断、防范法律风险、解答法律咨询,并出具专业意见建议;
4.分级组建律师服务团,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用工、合同、侵权、房屋租赁等问题纠纷,分类开展法律指导和实务解答。
(二)相关组织和机构
1.汕尾市律师行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团;
(联系方式: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0660-3373378;市律师协会:0660-3399848)
2.汕尾市律师行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小微企业服务团;
(联系方式: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0660-3373378;市律师协会:0660-3399848)
3.汕尾市律师行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村(社区)法律服务团;
(联系方式: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0660-3373378;市律师协会:0660-3399848)
4.联企暖企法律服务团;
(联系方式:汕尾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0660-3389148)
法律服务热线:12348
二、公证法律服务
(一)主要政策
1.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扩大融资等困难,提供有针对性的公证服务;
2.银行及信贷机构决定延长企业还款期限的,及时提供合同延期、协议变更等公证服务;
3.结合本次疫情防控,根据企业需要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不可抗力公证、健康公证、保全证据公证、委托公证等;
4.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减免公证费用。
(二)联系方式
1.广东省汕尾市海陆公证处。电话:0660-3372724
地址:汕尾市腾飞路市司法局内
2.广东省汕尾市汕城公证处。电话:0660-3372827
地址:汕尾市城区司法局内
3.广东省海丰县公证处。电话:0660-6627573
地址:海丰县324国道小路陂路段南侧县司法局办公大楼1楼
4.广东省陆丰市公证处。电话:0660-8991407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堤路126号3楼
5.广东省陆河县公证处。电话:0660-5526583
地址:陆河县司法局办公大楼2楼
三、法律援助
(一)主要政策
1.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实体平台要开通绿色通道,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需求,优先受理、快速办理;
2.推行法律援助预约服务,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农民工到窗口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日指派。
3.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4.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或者特殊案件,可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5.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充分利用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
(二)联系方式:
1.市法律援助处。电话:0660-3389148
地址:汕尾市腾飞路市司法局内
2.市城区法律援助处。电话:0660-3399156
地址:汕尾市城区司法局内
3.海丰县法律援助处。电话:0660-6692264
地址:海丰县324国道小路陂路段南侧县司法局办公大楼1楼
4.陆丰市法律援助处。电话:0660-8994123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堤路126号3楼
5.陆河县法律援助处。电话:0660-5500148
地址:陆河县司法局办公大楼2楼
法律服务热线:12348
四、人民调解类
(一)帮扶政策
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涉企涉民生矛盾纠纷排查,将经济领域民生领域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联系方式
.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
五、网上办事类
(一)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