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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授予
  • 2025-01-23 17:58
  • 来源: 广东省司法厅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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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不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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