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司法局 > 公众参与 > 司法知识库 > 律师服务
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撤回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向哪个部门报备?
  • 2023-07-20 08:5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根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撤回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备案,向省司法厅报备。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司法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