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全市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和要求,按《汕尾市2022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和《汕尾市银行保险机构减证便民利企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梳理审核,优化精简,形成了《全市银行、保险机构业务申办材料取消清单》(以下简称《取消清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强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相应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取消清单》的公布,体现了这些新要求、新措施。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汕尾市2022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深化“无证明城市”改革,“无证明城市”创建覆盖我市银行保险领域,促使我市银行保险机构简化开户管理、优化业务办理,助推我市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
二、政策依据
根据《汕尾市2022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和《汕尾市银行保险机构减证便民利企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取消清单》。
三、制定过程
《全市银行、保险机构业务申办材料取消清单》已于2022年8月出台,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6月28日,市司法局联合市金融工作局、汕尾银保监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印发汕尾市银行保险机构减证便民利企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11家银行15家保险机构对业务事项需要申请人提供的申办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并报送工作专班。7月中旬,工作专班对各银行保险机构清理报送的证明事项组织审核论证,形成《取消清单》(征求意见稿)。8月3日,向各银行、保险机构征求意见,8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19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8月20日市司法局党组审议通过,8月23日,经市司法局联合市金融工作局、汕尾银保监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全市银行、保险机构业务申办材料取消清单》。
四、主要内容
《取消清单》共32个业务事项,直接取消或替代取消45个申办材料,对银行保险业务申办材料进行了规范,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取消清单》的主要取消方式有:
一是直接取消。对于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申办材料,一律取消,不再收取,最大限度精简各种申办材料。
二是告知承诺。对于“当事人告知承诺”方式取消的申报材料,由申办人签署个人承诺书替代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银行保险机构确保群众签署个人承诺书简单、便利。
三是部门间协查。对于申办人的个人信用报告,由客户签署征信查询授权书,银行代为查询,减少企业、群众来回跑动次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四是查看粤政易相关业务模块截图。对于“工资流水、工作证明(有参保单位)、社保证明、房产证明、公积金账户余额”等可通过粤省事相关业务模块查看的业务申办材料,相关银行、保险机构不再收取纸质材料,改为查看粤省事相关业务模块信息截图。
五是部门自行调查核实。对于“保险合同”等可通过部门内部系统或相关科室自行核查的,相关机构不再向申办人收取,由部门自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