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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护“未”健康成长
  • 2024-06-26 08:5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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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既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更关乎国家未来和民族复兴。汕尾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感使命在肩,采取“有效预防+精准帮教”相结合的方式,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帮助他们健康成长,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共法律服务站进驻学校。从2023年10月开始,汕尾市司法局陆续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华南师大附中汕尾学校等院校相继挂牌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院校延伸。服务站通过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资源,向院校学生、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服务,引导学校师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维权宣传活动。依托进驻学校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广泛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举办维权讲座、接受现场咨询。2024年1月19日,市司法局指派律师为进驻服务站所在的学校举行以“循法而行、无悔青春”、“法律援助进校园、与法同行护成长”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讲座。为全体师生宣讲了国家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深切关怀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关于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并结合当前未成年人涉校园欺凌、聚众斗殴、电信诈骗、散播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案例,深入浅出教育引导同学们明辨是非,提升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坚持自尊、自律、自强,遇到问题应及时请教老师与父母,切勿因一时无知而酿成大错;在生活中要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识别能力,健康上网,不沉迷于网络游戏,规律生活作息,增强体质锻炼,多参加有益身心活动。

  三、将维护青少年人权益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市委办、政府办“两办”的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将青少年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针对青少年维权案件,提供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与优先指派,依法简化法律援助受理程序。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关爱青少年、保护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以来,汕尾市海陆公证处以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公证开放日”等形式,免费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865人次,累计受理涉未成年人公证事项364件。汕尾市司法鉴定机构成立“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便民服务室”,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经验丰富的司法鉴定专家为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免费提供全方位的司法鉴定咨询解答和指引服务,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要求开展鉴定活动,在确保客观公正的基础上优化程序、快速办理。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今年以来办理未成年人司法鉴定事项1538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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