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为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科学、民主立法,11月19日,汕尾市司法局会同汕尾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海能主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林天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与会人员分别围绕《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送审稿)》在电动自行车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销售管理、维修登记、回收处置等方面进行讨论,并结合各自职责和实际提出积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司法局会同市公安局将根据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积极吸纳 ,按照政府立法的程序规定,修改审查《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送审稿)》,加快工作进度,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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