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尾市聚焦“八五”普法规划任务目标,不断夯实法治根基,高效赋能基层善治。市司法局联动县区、发动乡镇,整合优质法治资源,巩固做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村“两委”党员干部、专职网格员、驻村辅警、村民小组成员等为重点对象,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用大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在基层治理全过程、各环节中发挥积极效用。并涌现出一批“法律明白人”先进代表,陆河县螺溪镇螺溪村的刘敏就是其中一员。
刘敏,既是“法律明白人”,亦是村里的专职网格员。为了让工作更接地气、更切实有力,她坚持认真学习重要法律法规并积极实践,不断培养自身法治思维,提高解决基层法治问题能力,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以“课”授法
护航少年健康成长
随着社会的发展,外出务工的人数日渐增加,留守儿童现象日趋普遍,给学校的教育教学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来说,这种现象更为严重,为更好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此螺溪村党群服务中心成立了“四点半课堂”,刘敏为留守儿童提供普法宣传、心理辅导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留守儿童“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激励留守儿童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
以“舞”普法
筑牢巾帼服务力量
刘敏组建了螺溪村“广场舞蹈普法宣传志愿队”,吸纳广场舞妇女进入巾帼普法志愿者队伍,立足家庭、面向妇女,以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方式,强化妇女思想引领,积极参与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引导群众用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近年来,刘敏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七一建党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以女性、家国为主题的集体活动,为党组织与妇女团体架起沟通交流的平台,让农村妇女感觉被关注、被重视,充分激发女性荣誉感和使命感。近年来,刘敏主动上门疏导广场舞妇女家庭矛盾10余次,开展反家暴等普法教育宣传30余次。
以“爱”相通
孝老爱亲与法同行
部分农村长者法律知识薄弱,在推动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中阻力较大,刘敏组织社工团体、爱心协会、普法志愿服务等各方资源在重要节日为老人提供关爱服务,开展了“情浓端午”、“重阳敬老 守护陪伴”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普法志愿者倾听村民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引导其采用合法途径维权,并讲解村民感兴趣的民法典、防范电诈等法律知识,介绍与村民密切相关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提升村民法治意识与法律维权能力。
以“法”析理
融情入法化解矛盾
2023年2月1日,螺溪村妇女王某某到村委向刘敏倾诉其与丈夫叶某某感情不和,现已长期分居两地,请求协助调解离婚并得到相关经济补偿。刘敏经过沟通了解到王某某与丈夫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分居,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儿子一直由男方抚养。2月2日下午,在调解过程中,王某某希望得到相关补偿(40000元)后才办理离婚手续;叶某某则称自己近年来因抚养孩子付出许多,所以无法给予对方这么高的补偿金额。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对赔偿问题仍争执不下,且王某某情绪极其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刘敏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后,为了避免双方之间矛盾再次激化,将双方当事人先分开进行调解,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细致的阐释、反复开展思想工作,并对王某某进行精神抚慰让王某某考虑下叶某某将来独自抚养小孩的经济压力,最终王某某同意叶某某支付32000元的补偿费用并协助办理离婚手续,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
刘敏以甘于奉献的精神与高度负责的态度,为村民提供心连心、面对面的法治服务,正是像她这样的“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实践,当好法治宣传“讲解人”、矛盾纠纷“调解人”、社情民意“传递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不仅调动群众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也为法治乡村建设注入新动能、新活力,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基层蔚然成风,扎实推动“八五”普法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