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两书同送”信用修复工作进一步优化汕尾市营商环境
“两书同送”,指的是各级行政执法单位以普通程序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之外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它的积极意义在于引导和服务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打造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落实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汕尾市司法局与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两书同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推行“两书同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工作。
通过推行“两书同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推动汕尾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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