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2批)》的公告
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2批)》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汕尾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人:余宏秋
电话:0660-3362984
邮箱:swzfjd@126.com
地址:汕尾市腾飞路市司法局办公楼
邮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2批)(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汕尾市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2024年第2批).et
附件-2:汕尾市优化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事项乡镇街道名(2024年第2批)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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