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明城市”创建利民。全面梳理证明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和部门间信息协查机制、告知承诺办理工作机制和验收评估机制,扩大创建覆盖范围、证明材料免提交范围和告知承诺范围,强化群众监督、媒体监督、部门监督,实现“证明免交、证照免带”。
二、公证服务助民。深化落实 “最多跑一次”,推行 “无证明”公证,推行小额继承承诺制,以承诺代替证明。实行一次性清单告知制和首问负责制。开通老年人、军人的“绿色通道”服务,为行动不便及患病的群众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三、普法宣传育民。开展民法典宣传学习,组建普法宣讲团和组织普法志愿者,通过送法进村入户、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制作民法典精品课程、创作民法典公益视频、设计发放法治文化产品等方式,深入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公益宣讲活动。
四、律师公益助民。联合市律协组建律师服务团,进园区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用法治护航企业发展。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深入宣讲《民法典》,切实帮助民众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五、人民调解和民。组织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加强与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沟通协调,坚持以基层为主,从实际出发,积极推动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熟一个、发展一家,逐步扩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覆盖面,为商事商贸、医患纠纷、问题楼盘、涉校园、涉退役军人、涉环保等新型矛盾纠纷分流处理提供保障。
六、法律援助惠民。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推行“最多跑一次”制度,一次性告知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的全部资料。全面推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应援尽援。
七、行政复议便民。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月活动。通过设立现场咨询室、复议电话专线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复议咨询和指导,并在市司法局门户网主动公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条件、程序、复议格式文书,充分保障申请人快捷申请行政复议,实现行政复议“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
八、社区矫正安民。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户走访,及时掌握“两类”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同时,进行一对一普法宣传。
九、强制戒毒护民。制作便民服务手册,为家属会见提供服务,完善远程视频会见。落实戒毒人员家属网上顾送款工作。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校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戒毒人员延伸帮扶工作,走访戒毒人员,了解解戒人员生活情况,掌握其思想状态。
十、政府立法亲民。做好涉民生领域行政立法,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城市供水用水、电动自行车管理、文明行为促进、企业信用促进等民生保障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出台。健全“立法民意直通车”运行机制,通过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建立的基层联系点等立法沟通平台,多方位听取吸纳立法民意。
汕尾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