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司法局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狠抓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整改提升等各项工作,推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自查自纠方面
(一)全面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按照“五必谈”“六个重点”要求,为每个谈话人发放谈话笔记本,制定《谈心谈话告知书》《谈心谈话要求说明》《谈心谈话记录表》,教育全体干部进一步领会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相关政策要求,引导广大干部干警打开心结,把握政策机会,主动坦诚问题。目前,全局干部已全部落实谈心谈话工作要求,谈心谈话覆盖率达到100%。
(二)认真开展个人自查。组织168名在编在职干部干警两次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目前,市局自查表填报168份,其中市局在编在岗干警职工64份,强戒所104份,已达全覆盖,实现不少一人,不漏一人目标任务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动向组织反映自身问题有37人,其中市局(含强戒所)14人,市城区2人,海丰县6人,陆丰市4人,陆河县11人。
(三)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5月13日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及各党组成员严格按照《工作指引》规定的六个方面进行了对照检查,共收到问题18个,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管线条认领问题、制定清单、限期限质落实整改。同时,局机关各党支部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问题整改。
(四)核查并兑现从宽政策。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要求,依规依纪兑现“自查从宽”政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37名主动反映问题人员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规定由所属单位或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二、组织查处方面
(一)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是设立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在汕尾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队伍教育整顿线索举报的公告》,积极向社会收集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二)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2018年以来15条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进行倒查。经排查,这15条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无涉及本系统工作人员,且线索所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已核实清楚,属无效线索。
(三)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评查专班对2563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合格案件有2371件,瑕疵案件有188件,问题案件有4件。对188件瑕疵案件,我局已通报各县(市、区)司法局社矫机构进行整改,对发现的4个问题案件,经调查核实,已按程序交办处理。
(四)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经排查认定司法行政系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条,核查涉问题人员1人,处理人员1人。
(五)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5月18日、19日我局就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等开展大数据排查,并与相关单位建立了工作通报机制。
(六)开展队伍巡查。5月中旬,我局对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和政治生态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开展自查整改。5月18日至19日接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对市直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巡查。
(七)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经排查核实,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检索问题线索23条,涉及问题人员11人,已处理人员6人,其余5人分别有2人报所在单位、3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置。
三、专项整治方面
(一)印发了《汕尾市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方案内容列出16项整治任务,并制定整治清单和整治任务表,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以“挂号销单”方式推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聚焦重点部位,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过全面摸排统计,2009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共出现22宗问题。目前已依照程序对管理权限内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其他责任人也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处置。
(三)深入排查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对所有疑似存在经商办企行为的干部干警进行了排查,通过数据比对共发现异常信息58条。经核查认定涉及违规问题10条(含职工、聘员),其中海丰县2条,陆河县4条,市局机关及市强制隔离戒毒所4条,已分别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四、整改提升方面
(一)精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并印发了《汕尾市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深入贯彻群众满意的工作导向,从“无证明城市”创建、下基层护民、立法亲民、公证助民、法援惠民、普法育民、复议便民、律师助民、人民调解和民等方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其中,我局纵深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共取消各类证明材料7619个,其中直接取消“法无规定”的证明材料730个,替代取消“法有规定”的证明材料6889个,将792个证明材料调整为告知承诺制办理,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助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强化教育培训。制定《2021-2023年汕尾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汕尾市政法队伍政治轮训实施方案》,聚焦抓党建促司法行政、促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等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培训实效。
(三)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家访制度》等相关制度,从制度层面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教育。健全我局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加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文明执法和规范“警囚关系”等制度建设,切实严格内部管理,在全系统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长效机制。
以上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