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汕尾市本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77号)的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公布汕尾市本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将《关于公布汕尾市本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2月1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汕尾市司法局规审科反馈。
联系电话:3385186; 邮政编码:516600;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市司法局411室规审科;
电子邮箱:sfjgsk@126.com
附件:关于公布汕尾市本级行政机关规范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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