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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01-25 20:5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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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汕尾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认真回应公开申请,工作透明度、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8条。根据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及时发布法律解读等信息,提升普法针对性,传播法治正能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予以答复。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形式以及网上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办理流程、时限等,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收集各业务线上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另外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促进我局依法行政。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形式,认真梳理公开栏目、细化项目分类,日常加强平台的信息维护、内容更新等。

  (五)监督保障。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司法行政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日常加强信息发布的自查整改,对照信息公开网站测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强化专项检查,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的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培训和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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